军队采购网信息发布申请表
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
一、项目编号:2024-JLJFGK-F1001(招标文件编号:2024-JLJFGK-F1001)
二、项目名称: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
三、中标(成交)信息
1.******有限责任公司
供应商地址:伊宁市经济合作区新发地国际广场5-6号楼1层102号商铺
包组或产品名称: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(包一)
下浮率(%):13.******
2.******有限责任公司
供应商地址:伊宁市经济合作区新发地国际广场5-6号楼1层102号商铺
包组或产品名称: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(包二)
下浮率(%):25.******
3.******有限公司
供应商地址:新疆伊犁州伊宁市伊犁河南岸奶牛场二道桥以南“伍佰长廊”2号楼-1-2层137号商铺
包组或产品名称: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(包三)
下浮率(%):19.******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1******有限责任公司,配送内容为猪肉、牛羊肉、鱼禽、蛋类
2******有限责任公司,配送内容为蔬菜(水果)类
3******有限公司,配送内容为调料、乳制品饮料类
五、评审专家(单一来源采购人员)名单:
王勇实、朱丽、赵莉、王建堂、胡文靓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
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:/
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:0.000000 万元(人民币)
七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八、其它补充事宜
公示时间:公示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止。
公示期内,投标人如有疑议,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交质疑申请文件,逾期将不再受
理。
提交的书面质疑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:
(一)质疑的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;
(二)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,质疑人的地址、联系方式等;
(三)具体的质疑事项、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;
(四)提起质疑的日期;
(五)书面质疑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,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。由全权代表
签字的,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九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 称:某单位
地址:霍城县
联系方式:彭先生、王先生:0990-******,******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******有限公司
地 址: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鹏路733号万科观澜景苑写字楼12楼
联系方式:王琳:******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彭先生、王先生
电 话: 0990-******,******